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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推进自贸区建设的又一大步,我国与瑞士日前签署了结束两国自贸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目前双方正就协议内容履行国内程序,并探讨于今年7月左右正式签署这一协议的可能性。
多边、双边、区域开放合作是我国对外经贸合作的三个重要支柱。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自贸区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式,并成为与其他国家实现互利共赢的新平台。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国自贸区建设不断推进,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正与29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6个自贸区。其中,已经签署并实施10个自贸协定,正在商建的自贸区有6个。
目前,我国与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已涵盖我国外贸总额的24%。自贸协定将通过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这可以促进双方经济增长,为双方企业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带来更多的合作商机。我国企业一方面能够更好地吸引自贸伙伴国的资金、人才、服务、技术,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走出去”,开拓当地市场。此外,取消关税也可以为双方消费者带来更便宜的产品。 文/李予阳
(责任编辑:陈爱娟)